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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调查和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在10日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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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的,应当在查获交通事故逃逸人员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证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证明。《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察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证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证明。
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本案因要对车速车况鉴定,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况,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调查和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在10日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需载明与交通事故相关的一些重要信息,具体来说,包括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的证据及成因分析,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或者引发事故的意外原因)。这些内容是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检验等程序来查清确定的。最后,还要在上面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在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时,还应告知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限,以及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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