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强迫交易罪属于行为犯,没有未遂犯的形式,也没有所谓的未遂认定标准。行为人以暴力、威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构成犯罪,以强...
一、哪些属于强迫交易行为 1、强买强卖商品。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强迫交易有无犯罪集团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强迫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比较多的,组织比较严密的,就有可能是团伙犯罪。 刑事犯罪集团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特征: (1)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2)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 (3)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的首要分子是在纠集过程中形成的,有的首要分子在纠集开始时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 (4)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 (5)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 刑事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该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见刑法第二十三条、第八十六条)。首要分子可以是一名,也可以不只一名。首要分子应对该集团经过预谋、有共同故意的全部罪行负责。集团的其他成员,应按其地位和作用,分别对其参与实施的具体罪行负责。如果某个成员实施了该集团共同故意犯罪范围以外的其他犯罪,则应由他个人负责。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1]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相关漫画(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单位可以成为强迫交易罪的主体。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 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