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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的,根据《》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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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小产权房的公证手续: 1、当事人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之类的; 2、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 4、审核无误并询问当事人之后,符合公证条件,办理公证并发放公证书。
具体应提交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7)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8)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注: 1、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3、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析产,还需提交《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False]》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使用房屋的一方应给对方适当补偿。由于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政策禁止小产权房买卖,有些地区的法院对小产权房会作出不予处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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