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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免除赔偿保险的情况下无效1:第三者应该赔偿,但是找不到第三者的情况很难理解。例如,你的车被别人的车撞了,对方应该负责,对方的保险应该修理车...
不计免赔险无效的情况如下:交警没办法划定责任的情况不予理赔,如报险资料不足、未保留事故证据;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是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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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不计免赔险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这个保险产品主要是把发生事故后的部分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这样个人承担的风险和金额就少了,不过它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车损险不计免赔无效条件: 1、应由第三方赔偿却找不到第三方。这一情况不难理解,比如你的车被别人车撞了,对方全责,本应由对方的保险来给你修车,但对方逃逸,此时虽然可以用自己的保险获得一定的赔偿,但不计免赔就不能生效,因此也就无法得到全额赔付了。同理,我们车被恶意划伤,由于无法找到划车人,因此也无法证明当时车辆受损的原因和现场情况,因此也无法履行不计免赔进行全额赔偿了。 2、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比如双方机动车发生刮蹭,后经协商后挪到路边,但并没有保留当时的照片和位置记号,双方在报案时无法给出明确的证据和原因,那么此时即便投保了不计免赔,恐怕也无法获得全额赔偿。 3、频繁出险。这种情况不难理解,如果你过于频繁的出险,即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仍然会让投保人承担一定的损失,对于频繁出现这种危险并且不正常行为的惩罚。不过关于几次出险算频繁,车主承担一定损失究竟是多少,各家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太一样,这就需要投保时及时了解清楚。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
一、什么是不计免赔特约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所谓不计免赔特约险,即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投保后,车主不仅可以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那一部分赔偿;还可享受到由于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而应自行承担的那部分金额赔偿。按照保险对象的不同,不计免赔险又可分为基本险的不计免赔和附加险的不计免赔,车主在投保时应详细了解。不计免赔特约险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二、不计免赔特约险什么情况不赔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2、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3、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5、投保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6、因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7、发生机动车盗抢保险规定的全车损失事故时,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而增加的;8、可附加本条款但未选择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9、不可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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