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物保与人保同时存在的责任问题

2025-01-25
根据不同物的担保方式,实践中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 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 举个例子,如果债务人将车子抵押债权人作为借款的担保,在还款期限过后仍未还清债务,则债权人需要先将车子拍卖以实现其价值,然后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权人直接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可以拒绝并要求其先偿还债务人的抵押车。 2.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 在保证合同中,如果发现物的担保是其他人提供的,债权人追偿时可以先向保证人还款。因此,在实际中,许多保证合同既有物保又有人保,保证人需要注意这些抵押物的来源。有些债务人在找到担保人后,债权人要求继续提供担保,然后将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导致债权人追偿时,债务人要求按照提供担保的顺序进行,即先找保证人还款。但是,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保证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要求债务人按照实际情况偿还债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