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程建设中,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
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约定的保修期不能短于法定最低期限,但可以长于法定最低期限。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法定的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做出如下解释: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保修期国家有规定,合同约定低于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金不是必须约定的,双方可以约定质保金也可以不约定。如果已经约定的,质保期满后没有质量问题的应该退回。
根据《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此,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为:以参加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但在建设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该日起算;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如果因为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3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3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