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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双份签订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议,并获得其他股东的放弃优先购买权书面证明,这是内部的手续;其次还要到工商等级部门修改相关的...
首先签订,双份签订提交大会讨论决议,并获得其他股东的放弃优先购买权书面证明,这是内部的手续;其次还要到工商等级部门修改相关的股东变动资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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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字[1998]061号规定,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5]35号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从上述两个文件可以看出,目前仅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是股权)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5]482号规定,明确对个人(指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将已认购的股票(不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税款由直接向个人支付转让收入的单位(不包括境外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个人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依法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其已经丧失股东身份,不应继续享有股东权益。而鼓励分配请求权作为股权当中一项重要的自益权之一,股东在转让其股份之后自然也不得享有。 (2)公司的利润如何分配方案主要由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来进行,公司公积金、公益金、发展基金等怎么提、有没有现金流可支持分红、公司是先发展还是先分红、还是既发展又分红,这些都属于人合的因素,只能由股东之间的商事行为来决定,法律不便也没有做出硬性规定,也没有赋予人民法院有权判决有限公司强制分红的权利。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四、明晰股权结构。 五、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六、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七、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八、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公司法》第35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根据《公司法》第139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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