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
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约彩礼纠纷是指:我国《婚姻法》,并未对婚约和彩礼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中,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这种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在婚约存续期间,当然不发生返还问题;一旦婚约解除,此财产流转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接受彩礼的一方就应当返还其所接受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婚约的法律效力就一直延续到双方的婚姻缔结,一旦双方结婚,婚约的效力就自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就不存在彩礼的返还问题。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是应当返还的情形,除以上情形外,裁量权在法官。也就是说法官可以判返还,也可以判不返还。
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2.第二条法律的本意应该是:收到彩礼的一方在没有和对方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不会产生消耗,也就是给付一方只有付出没有受益,那么应该返还。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一标准常常难以判定。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审判人员往往不敢轻易认定生活困难。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能够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往往是亲属等利害关系人,所以证明力通常不高。 4.最后没领成结婚证的,可以要回彩礼;领了结婚证但不离婚或还没确定真要离婚的,是不能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彩礼的,即使是原来一方的家庭生活确实因此出现了困难,那也不能要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