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
可以变更。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请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且又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起诉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男方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没有明确的数额规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12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离婚案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抚养问题除了子女归谁抚养外,还有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下面,仅就这一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司法实践作一归纳。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其实在我国是有明确规定在妻子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是不允许夫妻双方离婚的,但是如果两人是在离婚之后发现怀孕的,两人就只能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相关费用的补偿,但是在哺乳期后孩子只能跟随母亲生活,抚养费再有双方具体协定。
监护的变更指监护人的更换。在监护关系存续期间,监护人可通过协商或法定程序而发生变更。 一般而言,如果监护人系由具备监护资格的当事人的协商确定,则当事人可经过重新协商而对监护人予以变更;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监护人不能达成协议,则可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在指定监护的情形,非经法定程序由原指定单位批准,当事人不能自行变更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一方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其他对子女明显不利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剥夺其监护权,确定由另一方单独负责监护。当监护人不适宜继续作监护人时,经利害关系人或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可对该监护人予以撤换。
1、变更监护人可以协议。 2、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3、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