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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会被相关部门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成立,且不得在清算过程中谋取私利,否则应...
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实收资本XX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XX出资方式:XX 认缴出资额及比例:认缴出资额XX万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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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会被相关部门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成立,且不得在清算过程中谋取私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的程序。
1.按你所述,大股东说法不成立。2.你可以按照协议约定起诉大股东违约,并要求执行转让交割和支付转让款。3.法律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8的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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