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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登记号办理时间,现场办理。提供的材料:(一)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社团、事业单位除外);(二)有效期内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单位介绍信;(四)填写完整的《**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此表可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也可在办理点领取);(五)企业为非法人的,必须提供上月《**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开庭时间不通知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的,法院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律师,律师可以转告开庭时间,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开庭三日前通知被告人。
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期限要求: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一般的案件在一个半月的期限内可以审查完毕,如果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可以提出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仅限两次,每次一个月。每次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期限六个半月。非法拘禁罪引,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基本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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