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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进行分割,法院会如何处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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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自行协商分割;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双方协商处分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若其他股东不同意的,不能自行分割,应当由其他股东回购,夫妻就相应的折价款协商分配,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自行协商分割;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双方协商处分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若其他股东不同意的,不能自行分割,应当由其他股东回购,夫妻就相应的折价款协商分配,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院在分割股票时,判决依据是参考分割时的股市价,并结合该股票在一个合理的期间内的股票涨落幅度,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一个股价,或由法院判决确定一个股价,按此股价来计算所持该股票的全部价值量,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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