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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1、要求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登记的,按照结婚...
以下这些是结婚的基本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达到法定婚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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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些是结婚的基本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达到法定婚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无配偶。 【相关延伸】 问:申请结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答:申请结婚需要的材料有以下这些: 1、双方的户口簿。 2、双方的身份证。 3、无配偶的证明。 4、无血亲关系证明。 5、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如果没有身份证可用临时身份证代替,没有户口簿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到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1、二婚办理结婚证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相关材料,即可共同前往一方户口登记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法律依据: 一、《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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