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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候是产假期间给我发的是当地最低标准的一个工资,生育津贴报销的全部给我了,有单据的,上面有写保险金额的,没有扣一分钱的,听说也会有一部分...
基本要求:1、粘贴的单据不能覆盖粘贴纸,超出部分应该折叠2、粘贴时不能将重要内容、金额重叠覆盖掉3、粘贴时注意整齐,均匀分布,同类单据尽量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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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可以不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实际低于工资的,单位应该予以补差不属于生育津贴领取期间的,单位应该发放工资 2,生育津贴申领的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是职工自行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申领手续,自行到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的有的地方是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社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打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进行发放不过,无论那种方式,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都有时限的关于实现问题,你应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当地采用个人自行申报,还是单位办理的方式再做处理
不开发票行为只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处罚,并可以怀疑其涉嫌偷税,具体是否定偷税行为要经查实,看是否少缴或不缴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1、普通发票不报销的后果就是自己垫付金额,对自己造成一定损失。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开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符合其他税法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报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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