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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因法定事由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
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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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清算程序要多久,需要看公司的规模、债权债务状况、清算进展是否顺利。但法定公告期为六十天,再加上资产清理、安置员工、审计等,通常在一年以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法定公告期是90天,所以一定超过3个月。
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法定公告期限为90天,必须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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