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的注销不会影响债权的有效性。公司注销后,股东发现公司仍有债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
1、总公司有权利要求注销分公司。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总公司有权利注销分公司。 2、分公司在被公司撤销后,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不注销也不办理年检的话最终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后企业法人会被列为黑名单,无法再提任法人。信用、贷款、出行等都会受到影响。 1、经济处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还没营业的,或者营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将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 2、公司黑名单: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注销的企业将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今后此企业要是再去工商、税务办理任何事务都会很麻烦。 3、法人黑名单: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有。总公司可以办理分公司注销手续,要交两个文件:一是总公司关于注销分公司的会议决议的文件,二是财务报表,显示分公司已经清理完毕债权债务,注销完毕以后,工商局会叫你上交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4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411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