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通过伪造证据、虚假陈述、捏造民事法律关系、捏造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单位也可以构成此罪。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目前我国刑事领域尚无专门针对虚假诉讼的司法解释,民事诉讼领域倒是有一些专门的文件对虚假诉讼做出规范及处罚,可作参考。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规定了虚假诉讼的构成因素。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要素: (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 (3)虚构事实; (4)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 (5)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诉讼当事人之间一般是亲属、朋友关系; 二是证据较为单一,且当事人对借款的资金来源、用途和支付方式交代不清; 三是诉讼双方当事人基本无对抗性; 四是许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当事人除本诉外还牵扯其他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8人已浏览
8,975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6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