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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的流程需要经过核名(核名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和准备好的几个公司名称,若核名通过就可以等待核名通知的下发)→申请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到工商部门审核企业名称 二、到事务所领取验资所需要的表格,到银行投放资金,验资 三、到工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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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预先核准通过后,提交公司章程,股东资料等材料; 3、审核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发放设立登记通知书; 4、根据通知的时间,领取营业执照。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除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公司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预先核准通过后,提交公司章程,股东资料等材料; 3、审核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发放设立登记通知书; 4、根据通知的时间,领取营业执照。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除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公司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预先核准通过后,提交公司章程,股东资料等材料; 3、审核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发放设立登记通知书; 4、根据通知的时间,领取营业执照。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除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公司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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