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漏诊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过错损害,受害人还是有可能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索赔: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
1、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看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受否因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的重新鉴定是指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而必须重新组织的鉴定。医疗事故重新鉴定又分为两种情况进行:第一,如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重新抽取专家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重新鉴定。第二,如鉴定的程序不符合规定而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符合规定的,可以由原专家鉴定组进行重新鉴定。由于重新鉴定是因医学会组织不利造成的,因此,重新鉴定时医学会不得再收取鉴定费。所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再次鉴定,是指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医疗事故争议双方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申请由少、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的鉴定;或由医疗事故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的鉴定。提请再次鉴定是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权利。提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途径:一、一方当事人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二、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组织再次鉴定的医学会。相关阅读:找哪个部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谁缴付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一般是多少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的构成应具备的条件 1.发生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正常的、合法的医疗服务中,由于医疗过失或者过错,导致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3.医疗事故必须是医务人员治疗护理过失造成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4.病人的身体健康损害后果已经发生,不是可能发生。 5.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必须与病人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必须按法定的程序予以确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