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是指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职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构...
一、如何认定危险物品肇事罪?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点来认定:(一)本罪与自然事故的界限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刑法》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1、如果在运输过程(车发生故障)中行为人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例如《民用爆炸品管理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置保护条例》、《核材料管理条例》、《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关于搬运危险物品的几项办法》和《关于加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2、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意外地引起危险物用爆炸、燃烧、泄漏、污染等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自然事故,不构成犯罪。构成本罪须系行为人的违章行为而引起重大事故。因此,此案应在于行为人在运输易爆化学品过程中有无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来定性。
危险物品肇事罪量刑处罚: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贮藏、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