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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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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如果届满之日起是:2012年11月11日,核准续展之后的有效期限至2022年11月10日。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
商标到期了要续展,商标续展,国家局规费2000元,如果期满了还没有续展的,就要在6个月的宽展期内进行续展,商标局的规费是2500。 商标续展需要提供商标注册人的主体证明文件,就是原来注册人的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次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由此可见,不论是在续展期内还是在续展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并不影响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算。例如,甲厂“华依”商标注册有效期从1991年10月28日起至2001年10月27日止,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即从2001年 10月28日起算。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的次数法律没有限制。《商标法》第38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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