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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设立流程: (一)名称核定: 1、注册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过的流程包括: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制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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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具体程序有: (1)申请设立。发起人向其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上述文件,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级商务部门。 (2)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发起人应在30日内凭商务部颁发的批准证书到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发起人应自批准证书签发之日起90日内一次缴足其认缴的公司股份。认足股款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3)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4)由董事会向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接到全部登记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登记注册手续,并颁发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如下: 第一步:到工商局外资登记窗口进行名称查询及名称核准申请,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第二步: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文件去商务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步:在商务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取得设立批复及批准证书后(如果经营范围中有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须同时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再到工商部门外资登记窗口办理开业登记。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外国经济委员会批准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4、公安局备案后取得公司印章;5、外汇管理局登记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6、开立银行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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