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全部退赃,认罪态度较好,和受害人达成形式谅解,很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或者缓刑。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
涉嫌诈骗罪返还赃物当然有意义。如果积极返还赃物,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一审宣判前全部返还赃物、赔偿,行为人认罪、悔罪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诈骗罪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判刑后,追回的赃款应该退还给受害人。如果没有追回的就不能退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1965年12月1日(65)法研字第40号《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三条关于“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判处案件的赃款赃物,应该随案移送,由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并作出决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需要追缴的赃款赃物,通过判决予以追缴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赃款赃物的追缴并不限于犯罪分子本人,对犯罪分子转移、隐匿、抵债的,均应顺着赃款赃物的流向,一追到底,即使是享有债权的人善意取得的赃款,也应追缴。刑法并不要求善意取得赃款的债权人一定要参加刑事诉讼,不参加诉讼不影响判令其退出取得的赃款。
要退赃款的。 等案件全部侦破完了,对赃款进行确认后才退回。诈骗案中赃款被公安机关追回的,应当退还给受害者。 查找不到受害者的,应当上缴财库。诈骗案件是会退回赃款,但就算退回赃款也不可能全部退回的,它只能够退回大部分的款项,受害者要能够有心理准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