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十年,注册商标应在保护期届满前续展。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费用的申请文件如下:(1)《商标续展注册申...
关于商标续展如何办理以下是申请商标续展的流程 1、准备申请书件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对此作注册商标的续展程序具体规定: (一)凡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5份,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二)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 (三)对商标驳回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1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驳回通知书》。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终局决定核准续展注册的,移交商标局办理。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1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