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若协议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离婚登记是要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若协议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离婚登记是要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若协议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离婚登记是要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证明; 2、双方;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若协议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离婚登记是要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证明; 2、双方;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867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