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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可以告诉你如何开具未婚证明开具。办理单身证明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供参考: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未婚证明”指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为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当事人应当到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合肥,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一、办理条件: 属于合肥集体户口;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二、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三、办理机构: 合肥民政局各城区婚姻登记处,具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四、办理流程: 1、出示相关证件; 2、填写《无婚姻登记证明》; 3、经审查通过以后,发放《无婚姻登记证明》。
开未婚证明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通过上文ask.com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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