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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舅妈和舅舅结婚多年,没有自己的孩子,只领养了一个女儿,但是未办理领养手续,请问现在这个女儿如果判给了舅妈,那么我舅舅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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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1.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情况下是要随母亲生活的,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2、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几点特殊情况的,则剥夺母亲抚养权利,由父亲承担抚养权: (1)目前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具有传染性疾病的情况下,可由父亲来获得抚养权。 (2)如果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且父亲要求获得抚养权的 (3)其他的一些原因, 2.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两周岁的子女有谁扶养的情况,只要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危害,法院是支持的。3.关于三岁以上的到18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而且父母都想要孩子抚养权,则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之一的,可以酌情优先得到考虑: (1)没有其他的子女,但是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况 (2)一方已经不具备生育能力了或者放弃再要孩子的绝育手术的人。 (3)子女在跟其生活过程中,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了不利因素,另一方容易得到抚养权9.父母双方如果通过协议达成抚养方全额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在其拥有这样的抚养能力下,法院是予以同意,否则驳回。对于父母双方其中有一方如果突然消失或者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可以拿他的财物进行折旧抵偿。
第一:舅妈和舅舅结婚多年,没有自己的孩子,只领养了一个女儿,但是未办理领养手续,请问现在这个女儿如果判给了舅妈,那么我舅舅需要支付抚养费吗?如果形成事实收养,需要给付抚养费。第二:舅舅的父亲(我外公)有5个子女,外公去世后,留有一栋楼房,5个子女未做分配,该房长久由舅舅一家住着,现在舅舅离婚了,那么舅妈是否可分到外公的房子?如果可以分到,份额是多少?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应当是五分之一的一半。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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