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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案件可以在三年后继续诉讼吗

2022-10-06
第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第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第三,《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人身受到伤害,一般应当在受到伤害后1年之内提起诉讼。但是,如果一直在治疗过程中,或者治疗终结,但一直向加害人要求赔偿,或者正在由相关部门如公安局、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诉讼时效就属于中断的情形,即使超过3年也可以起诉,也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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