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
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伤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一般一个月左右。《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1、工伤认定自社保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如果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可以作出;2、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三十日。3、为了维护您自身的权益,建议最好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