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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 1、立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2、没有立遗嘱的,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也可以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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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的情况第一、你爸爸在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和遗赠,你爸爸的遗产将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第二、继承人有,你,你爷爷,你的继母,如果你爸爸和你继母带过来的女儿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话,她也有继承权。第三、你妈妈没有继承权第三、你妈妈可以要求更改抚养权,同时在你父亲的遗产中哪一部分作为抚养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但是按照我国传统的民间习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时,一般并不马上发生继承遗产的问题,而要等到父母双亡后,才由子女继承、分割他们的遗产。父母还没有双亡就要求分家、分遗产是不孝的、不道德的。但是,这种观念是与《民法典》的规定相违背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惟一法定要件,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继承开始后,遗产即可以当即分割,也可以在其他适当的时间分割。但具体分割遗产的时间,要看具体情况,因为继承开始并不等于遗产分割的开始。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在父或母一方死亡,一方健在的情况下,不愿提出继承,这样就可等待父母双亡后再继承。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父或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还有的在世父母一方再婚又生育子女的,家庭成员增多,原有继承人财产权受到影响,特别是死者的子女与再婚的继父或继母没有形成抚养、赡养关系,致使出现有些继母或继父以及他们再婚的子女将死者的遗产隐匿、转移等等。综合上面所说的,父母还健在是不会存在有任何继承财产的情形,但如果父母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那么就完全是可以的,对于怎么分配,就要看父母的意愿,子女是没有任何权利进行阻止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也要按实际情况来,避免引起家庭的纠纷。
根据你说的情况,本案中的房产应属于你父亲和你母亲的财产,对你母亲的财产,你依法享有继承权;但你父亲去世,你的继母对属于你父亲的那份遗产有继承权。建议,委托律师,先分家析产,把你母亲的遗产分出来,依法继承;然后对你父亲的遗产,在你父亲去世之后,有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你继母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前就存在,你父亲不能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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