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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难就难,说不难也不难。都说司考难,可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通过,而且很多非法律专业的人员都能通过自学考过去,前2年据说北大的一个保安都能通过...
对公务员的考核应将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平时考核是对公务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及功过的记录,而定期考核是平时考核的概括和总结,表现为阶段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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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现在你应该清楚赡养老人的法律基础了。
1、执行根据法定原则。有人认为,强制执行必须有生效的按法律文书,是依法执行的最基本要求,固然十分重要,但对强制执行法的制定、修改和适用似乎并无普遍的指导意义,能否定格于基本原则的地位值得商榷。2、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原则。民事强制执行具有国家强制性,然而在实务中,仅凭强制方法往往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说服教育。之后债务人若仍不自动履行债务的,法院则应当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可否认强制执行过程中,说服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但说服教育仅是一种工作方法而已,并非执行之必经程序。因此有人认为,将此原则定格为强制执行法的基本原则,没有理由。3、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又称全面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4、迅速及时原则。迅速及时是对执行工作在效率方面的要求,其实质是一种效率原则,而效率原则是一切司法行为和其他公务行为均应遵循的原则,并非是对执行工作的特殊要求。执行工作的高度复杂性也决定了许许多多的执行案件不可能都做到迅速及时的结案,迅速及时在执行工作中仅是执行人员具体把握在心中的一杆“天平”。因此有人认为,本原则作为强制执行法的基本原则尚不够格。
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问债务人还款,特别是朋友之间借款的一个收款的理由。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从借据上备注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开始计算,2年以内债权人必须主张债权(催收函签收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债权到期2年以后,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起诉也很难胜诉。 不写还款期限:利: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不受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弊:朋友之间不好催要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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