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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讨债是我们也经常碰到的一个情况。暴力讨债不仅构成寻衅滋事,而且如果严重的有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的情形。所以说在看他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债权人追回债务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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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1、使用软暴力手段对个人搬运工强行管理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构成挑衅犯罪:行为人有组织地使用干扰、纠缠、跟随软暴力手段对个人搬运工非法收取管理费,属于强迫,在一定范围内欺压人民,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构成挑衅犯罪。2、恶势力团伙利用软暴力手段讨债,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可以建立挑衅犯罪:为了讨债,聚集多人堵门、喷字体、粪便、花圈、横幅、玻璃、恐吓受害者,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利用软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有关部分停止后继续实施,可以建立挑衅犯罪。3、虽然没有使用设备,没有殴打,但使用软暴力的方法使受害者产生心理恐惧,从而产生心理恐惧,从而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并且经过相关部分制止后继续实施,但可以建立挑衅犯罪。4、采取软暴力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可以建立强迫交易犯罪:在收取管理费的过程中,雇佣社会闲置人员制造势头,干扰商家在摊位前做生意,形成心理威慑和强迫,然后以协商的名义强迫商家同意不平等事项,属于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威胁手段,情节严重,可以建立强迫交易犯罪。5、为讨债,采用软暴力剥夺他人自由的,可以构成非法拘留罪:为了讨债,将受害人带到其他地方,采用软暴力法非法剥夺受害人的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留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追讨债务时,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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