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双方自愿随时可以离婚,单方面要求离婚,确已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但是男方单方提出离婚的不得违反三十四条规定。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书写清楚相关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法律上的条款是夫妻财产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女方;2、收集某些财产能作为自己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据,那么离婚时这部分对方就无权分割;3、调查清楚对方财产,以免对方转移财产;4、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可以主张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目前,该条款在北京区域适用性不是很高,很少有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该条款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代背景。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一、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二、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4、男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以提供女方住院的检查病例、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薄、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等等。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父生活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法官一般会通过与子女谈话的方式来征求孩子的意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但他们都能独立的表达自己的意志,司法解释的该项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7、男方的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明显优于女方的男方需要向法院提交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证据加以证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