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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有: (一)被担保债...
1、写清楚双方身份信息、通讯地址、联系方式;2、写清楚委托代办的内容;3、明确相关费用的承担、是否需要代付;4、写明因各种情况发生违约事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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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内容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二、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三、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四、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六、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七、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八、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九、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租房定金合同一般包含的内容如下: 1、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房屋的具体的位置等基本情况; 3、定金的数额; 4、支付期限; 5、约定的其它内容。 6、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7、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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