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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应当定期向社会通告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
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应当定期向社会通告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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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省会区号-05)。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陆XX和各省、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消费者向市(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申诉事项反映企业有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或者在申诉受理中发现的消费者申诉数量骤增等市场异常现象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当及时报告本级邮政管理部门相关内设监管机构。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收到企业再次答复后应当再次回访消费者核实情况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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