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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序:第一,写一份改名申请书,说明改名的理由,原来的名字是什么,准备使用的新名字是什么。第二,带上申请书、户口本等能够证明小孩身份的证明...
孩子改名字的手续流程是:18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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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名字一生只能更改一次。且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未满16周岁的,须由父母代为申请。改名的一般步骤如下: 1、到户籍所在地领取申请表并填写改名理由; 2、到县公安局刑警队开具《无犯罪证明》文件; 3、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4、验查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文件。
姓名原则上不轻易更改,但有下列情况经批准的可以更改:(1)因父母离异更名;(2)再婚子女更名;(3)被收养人更名;(4)同一单位或同学校、同班级有重名重姓;(5)名字冷僻、骇搐粪诽荼赌讽涩釜绩怪异使用不便;(6)确因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7)其它有充分理由的;2、更正姓名的审批。对正在受侦查、正在受刑罚(含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劳动教养、正在被羁寸甲人员,不予更改姓名。16周岁以下公民更改姓名,没有充分理由的不应轻易给予更改;符合上述可以更改规定的,在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由所在地派出所所长审批更正。16周岁以上的公民更改姓名,原刚上不予更改,符合上述可以更改规定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后,交户政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改。被收养或被认领的,须征得本人同意后,才可给予变更。再婚子女自愿随继父姓的,须经其生父同意。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变更意见的,公安机关应予恢复。公民姓氏可以保留异体字外,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我国民族众多,姓氏较为复杂,有关风俗习惯各异等诸多情形,户口登记机关不应也不便对公民姓名字数加以限制。少数港澳同胞及华侨回内地定居入户时要求使用中英文夹杂或全外文名登记户口的,须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该栏填写,但不允许填写中英文夹杂的姓名。我国公民与外国人通婚后本人申请将其户籍登记姓名更改为随夫姓的,可以根据本人的申请,为其办理姓名更改手续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于六岁的孩子改名字,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2、具体办理流程:写一个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科登记,在7-14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提醒您在写改马理由的时候理由一定要充分,不要随便填也不要写什么不好听之类的,这类一般通过率不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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