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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而补偿过低,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对于政府在土地、房屋...
1、如果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而补偿过低,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 2、对于政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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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时给予的经济补偿过低的,被征用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2)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扣押、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答复,或者拒绝接受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4)确认土地、矿山、水流、森林、山脉、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5)不接受征用决定和补偿决定;(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拒绝答复的;(七)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行政机关非法集资、分摊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变更、终止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征地补偿协议的;(十二)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利、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赔偿过低,应先拒签赔偿协议及相关材料,拒绝占地(或拆迁)。征地拆迁补偿费是否合理的前提是征地拆迁是否合法,被征地人遇到占地面积和拆迁时,首先关注的是补偿标准和如何提高补偿,补偿提高应关注的根本问题是占地面积的合法性。
一、对补偿标准不服的,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二、协调机构协调不成,向征地认可机构申请裁决。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协调和裁决程序,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要求地方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配置纠纷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山东,河南,浙江等省份已经制定了具体的协调裁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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