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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是永久的,房子使用权只有70年是指土地使用期限。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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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未经审批或许可在可耕地建幼儿园违反《土地管理法》第36条、第59条、第74条等相关条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相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前市县级政府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解决这一问题,从2007年1月1日起,地方分成的70%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将全额缴入省级国库。这必将改变各级政府之间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但原则上只会减少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不会过多增加用地成本。现行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是1999年制订的,目前最高的一等地区每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也只有70元,最低的十五等地区每平方米只有5元,明显低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纯收益的实际水平。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为763亿元,而中央和地方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只有214.5亿元。即使缴纳标准提高1倍,按2005年的数据估算,中央和地方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也才达到429亿元,仍低于763亿元。而没有达到各地实际的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水平。换句话说,就是不会过多增加用地成本那么,上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对地价的影响会有多大呢?当前,我国地价主要由取得成本、开发成本、政府收益三部分构成,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只是政府收益中的一部分。据国土资源部测算,即使全面提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标准,工业实际用地出让价格也只是恢复到基准地价水平,而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因此,这次上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对地价影响甚微。相关政策调整后,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提高,地方政府获取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在地价中的比重将有所下降,地价的变动幅度是可以承受的。
地区不同,性质不同的幼儿园要求也不同,一般儿童入园前应做好以下准备:1、家长带着儿童,同时带着户口簿,预防接种卡、独生子证,在规定时间内到附近的托儿所。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2、港澳台人的孩子们,按照相对附近的原则入园。同时,根据有关规定,香港、澳门的孩子、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向华侨事务所发行来上海就读证明书,台湾的孩子、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台胞证明书。4、有外国护照,但没有引进人才类居住证的外国人,或者有外国护照的孩子,原则上相对接近入园,或者在本区部分可以招收外国孩子的幼儿园和设立外国班级的幼儿园,其入学费用、学籍管理等按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5、进城工作人员的儿童入园,父母必须持有关门发行的暂时滞留证、综合保险缴纳证明书、住宅所有票或住宅租赁合同(属于本区范围,房地产所有者为幼儿父母)等相关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在招生名额允许的情况下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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