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当事人可以到当地的检察院,法院进行申诉。也可以到上一级相关部门进行申诉,但是要按照逐级申诉的程序进行。 2、对确有冤错可能的控告和申诉,...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因此,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者申诉时需要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裁定再审后,当事人撤回抗诉申请,究竟向人民检察院还是向人民法院提出呢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有些申诉人往往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当事人撤回抗诉申请是自由处分诉讼权利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裁定再审是基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而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又是基于当事人的申诉(特殊情况除外)。笔者认为,既然当事人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那么撤回抗诉申请就必然应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这符合“受诉与处理相一致”的原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抗诉申请的,应告知向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撤回抗诉的申请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就应当准许,并向人民法院撤回抗诉。这样既有利于维护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又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也符合民事活动所遵循的自愿原则。
1、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2、申请再审材料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3、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14人已浏览
782人已浏览
502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