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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MateityInsrance)是指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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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指南包含以下几点: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生育津贴领取资料: 1、生育保险津贴申报审核表; 2、出院小结; 3、出生证明;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已领取则需提供); 5、社保卡; 6、身份证; 7、单位账户; 8、其它相关资料。 武汉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单位经办人在职工产假或护理假结束三个月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领取手续。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注意此条)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第十四条(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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