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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如何办理居住证明

2024-09-26
1、如果是本地人,需要办理居住证明的,如果是农村户口,直接让村长写一个证明,签上字,盖上章就可以了。 2、如果是城市户口,那就需要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居委会里面,找相关人员开具证明,签字并且盖上居委会的公章。 3、如果是外地的户口的话,要办理居住证明,首先准备两张白底的一寸免冠照片。 4、带着个人的身份证到某个复印店里面,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面,复印一份。 5、最后就是住所证明,如果买了房的,直接出具房产证或者买房子所签的合同都是可以的。 6、如果是租住房屋的,则需要提供租赁期限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协议。

相关法规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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