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出租登记备案手续如何办理依照相关法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的内容如下:一、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房屋出租登记备案手续如何办理依照相关法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的内容如下:一、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上述相关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布《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市直机关房屋、军产、涉外房屋对外出租的,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其他类型的房屋对外出租,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区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 2、审核备案。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区房产管理局对租赁登记备案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给予登记备案,打印租赁备案证明。 3、交费领件。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区房产管理局交纳相关税费后,领取租赁备案证明。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1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