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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规定不一样。看你的提问,应该是得到有一些风声。据我们这里得到的消息,2011年5月1日前已经执行的服刑人员,在今年可以仍然按老规定执行...
1、对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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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减刑的规定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月22日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07年2月28日起施行。 2014年12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9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的决定》,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的相关法律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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