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法院听证与开庭审理的差异

2024-11-08
1. 民事诉讼中的听证和开庭具有不同的概念和定义。听证是指在人民法院做出相关法律决策之前,给予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等权益的法定程序。而开庭则是指在完成审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后,由人民法院在特定的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立的法庭上,对案件进行正式审理的全过程。 2. 从性质角度来看,法院听证程序主要发生在案件执行阶段。当执行案件面临执行异议或案外人异议时,法院执行部门将依法通知各相关方当事人参加听证。因此,听证程序更多地属于行政程序的范畴。而开庭则属于司法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诉权或实体权利的审查和裁决。 3. 在职能分工方面,听证主要用于解决执行程序性的问题,而审判程序中的开庭则更侧重于对整个案件的审理和决策。 4. 在实际应用中,听证的作用在于为庭审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或者发挥其调解功能以达成和解协议,从而有效减轻庭审的压力。在某些民事审判案例中,调解甚至成为必不可少的前置程序。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