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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经医疗卫生救治的非正常死亡,需到医疗卫生单位申请鉴定,由医疗卫生单位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估计)书》。非正常死...
死亡证明的提取过程分为三类:一是公民死亡,城市葬前,农村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死者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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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属于公安机关应当开具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开具的情形,可以向该派出所所属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警务督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但不是所有的情形都是派出所开死亡证明的。例如,船上发生的死亡事件,由船长在两名证人的参加下制作证明书,和警方无关。死在医疗机构里的,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也可警方无关。涉嫌刑事犯罪,在最终死因明确前,警方也是不会出具死亡证明的。
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属于公安机关应当开具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开具的情形,可以向该派出所所属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警务督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但不是所有的情形都是派出所开死亡证明的。例如,船上发生的死亡事件,由船长在两名证人的参加下制作证明书,和警方无关。死在医疗机构里的,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也可警方无关。涉嫌刑事犯罪,在最终死因明确前,警方也是不会出具死亡证明的。
死亡证明样本:居民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死亡时间。最后写好落款即可。 《关于进一步规范死亡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强化管理,着力完善死亡证明管理工作: (一)《死亡医学证明书》为一式五联, 第一联由出具单位留存, 第二联由出具单位定期汇总后交当地疾控中心, 第三联供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时使用, 第四联供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使用, 第五联由家属留存。 (三)各级医疗机构必须逐项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所有项目,由接诊或经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公安机关应逐项填写或打印《尸体处理通知书》、《鉴定结论通知书》、《呈请对未知名(知名)尸体火化处理报告书》所有项目,由经办民警签名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四)逝者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公安派出机构负责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三、第四、第五联的审核工作(包括节假日),由经办民警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五)市殡仪馆须凭《死亡医学证明书》第四联《居民死亡殡葬证》、《尸体处理通知书》、《鉴定结论通知书》、《呈请对未知名(知名)尸体火化处理报告书》,办理逝者遗体火化手续并留存;如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殡仪馆不得火化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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