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受害者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行为人停止相关行为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者停止侵权、排除障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第九百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损害对方人格权,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选择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害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九百九十七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行为人停止相关行为的措施。
不侵犯名誉权。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维护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侵权主要指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西餐厅并没有对小军的客观社会评价造成影响,至于伤害自尊心,那是他自己的主观感受而已。故不构成侵权。
1、行为人有违法行为。即 2、毁损名誉的行为必须指向特定的人。即行为人实施的侮辱和诽谤行为必须指向特定的侵害对象,才构成对他人名誉的侵害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3、行为人的行为被受害人以外的人知悉。只有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为受害人以外的人知悉,才能导致对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否则不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