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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不计算刑期;关押在看守所期间,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犯罪分子在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之前,在看守所里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2、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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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1、不是。 2、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3、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拘留所和看守所不同,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人,涉嫌刑事犯罪,必须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三个阶段,所以关押的时间较长,一个刑事案件从拘留到出判决快的三个月,慢者一年半载。如果被关押在拘留所,表明被行政拘留或者司法拘留,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行政拘留,最长关押时间是15天,即使是数种违法行为并罚也不会超过20天,司法拘留最长为15天。二者区别如下:一、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治安处罚法》和《拘留所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二、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和司法拘留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3个月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三、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3个月以下的已决犯。四、法律监督不同。《看守所条例》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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