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
以盈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接受赌博,属于开设赌场。知道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为他人提供资金、计算机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一般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70条规定:以盈利为目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予以治安处罚,公安部对此作解释:家庭成员、亲属之间娱乐中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活动,不以赌博论处。2、赌资认定主要以赌博方式、时间等综合客观情况认定,并非所携带财物一律认定为赌资。3、法律是严谨公正的,对法律只有长存敬畏之心。才不会受到惩罚。同时,法律也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完善,随着时间的脚步向前的 赌资较大问题有当地规定,因各地规定不同。一般赌资超过100元算较大,可以进行治安行政处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3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