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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户口不会罚款,但当事人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得被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
没有领结婚证生孩子,那就是非婚生子,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的。所以要生小孩一般就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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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没有领结婚证,生孩子上户口要罚款吗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去户籍部门办理户口。
如果已经生了的话,那从你们家小孩出生的那天算起一直到你们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那天终止(罚款前提条件是你们没有达到结婚年龄生孩子就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时间是按照你们的户口本的出生时间为准;注意:如果你们生孩子时达到了结婚年龄,那就只能罚非婚、未持证生育的款了,这就不叫社会抚养费了,最多几百块钱,一般不会超过一千块),社会抚养费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而准生证就不能补领了;如果还没有生育,而且你们的年龄都达到结婚年龄(以户口本为准),那趁在孩子出生之前赶紧办理结婚证和准生证,而一孩准生证全国都能办理,如果你在广州办理,那你得有《流动人口婚育证》和你们户口所在地的未生育过子女的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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