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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应该是30个工作日内做出,超过60日申报是不享受工伤待遇的。你的工伤认定时间有问题,可以咨询一下。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最底限度在...
一、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如果用人单位停缴了社保,所发生的一切赔偿费用都应当由公司全额承担。 二、一般工伤认定应该是30个工作日内做出,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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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如果劳动者受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那劳动者工伤期间的各种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社保和商业保险是两回事,公司要承担社保的强制责任。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您2002和2010年两次受工伤,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所以,您就不能要求赔偿了。对于社保,单位必须给您买,否则就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是必须给您买的。对于单位让您长期处于危险环境下工作又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赔偿金(数额为: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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